关于第60114946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2]第0000327745号
申请人:鸿进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圣州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0114946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 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在评审期间,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989989号图形商标 (以下称引证商标)已经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决定予以撤销,撤销决定 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由查明的事实可知,引证商标已被撤销,故不再对申请商 标构成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 盛丽君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