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发明专利如何申请?
1.中国申请人向荷兰申请专利的途径有两种:巴黎公约、直接申请。
2.审查单位:荷兰专利局,RVO,隶属于荷兰企业署。
3.提交申请:可前往专利管理部门现场递交,也可通过传直方式及电子邮件方式递交。
4.形式审查:RVO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5.检索报告:专利申请人必须自申请日起13个月内提出新颖性检索请求,请求后9个月内将收到检索报告。如果此时专利申请已经公开,则检索报告也将公开;根据检索报告的结果,申请人有2个月的时间进行修改或提出分案;检索报告中包含一份书面意见(written opinion)。
6.公开、审查及授权:荷兰专利申请18个月公开时如审查已经完成,则专利申请将会授权;如因提出实审请求的时间较晚,则授权将向后延迟,同时申请人也将不再有机会对专利申请进行修改:
第1步
荷兰发明专利申请提交材料包括:专利申请表和专利说明书,由标题、发明描述(强制性)、权利要求(强制性)、附图(可选)和摘要组成。
第2步
专利申请人可以自己提交申请或授权专业代表。可以亲自、通过传真、在线或邮寄方式提交申请。荷兰语是官方申请语言。自 2008 年 6 月 5 日起,描述和摘要可以用英文提交。然而,权利要求书必须使用荷兰语(强制性)。
第 3 步
申请专利后的 13 个月内,必须请求进行新颖性检索。该检索可由荷兰专利局或EPO 进行。
第4步
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 个月后,荷兰专利将被授予。
第 5 步
从第四年起,您必须支付费用以维持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