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作關於民法典草案的說明。他介紹,為建設創新型國家,草案對知識產權作了概括性規定,以統領各個單行的知識產權法律。此外,為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提高侵權違法成本,草案增加規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情節嚴重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的說明
——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
(摘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王晨
四、民法典草案的主要內容
(一)總則編
3.關於民事權利。保護民事權利是民事立法的重要任務。第一編第五章規定了民事權利制度,包括各種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為建設創新型國家,草案對知識產權作了概括性規定,以統領各個單行的知識產權法律(草案第一百二十三條)。同時,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作了原則性規定(草案第一百二十七條)。此外,還規定了民事權利的取得和行使規則等內容(草案第一百二十九條至第一百三十二條)。
(七)侵權責任編
2.關於損害賠償。第七編第二章規定了侵害人身權益和財產權益的賠償規則、精神損害賠償規則等。同時,在現行侵權責任法的基礎上,對有關規定作了進一步完善:一是完善精神損害賠償制度,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草案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第二款)。二是為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提高侵權違法成本,草案增加規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情節嚴重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草案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