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專利申請是有一定的申請流程的,以下是小編整理如下:
一種是巴黎公約途徑
申請前是需要準備一定的資料委託合同、簽署申請國委託書、原中國申請文件(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及摘要)、現有技術資料(申請人所知的與發明密切相關的專利文獻、科技文獻等)。這些資料準備好了接下來的就是申請了。
首先是是向中國知識產權就一項發明創造提交申請,該申請的中國申請日即為優先權日。然後是自上述優先權日起12月(發明、實用新型)或6個月(外觀設計)內,由專利代理人將該項發明創造向申請人期望獲得保護的其他國家各提交一份單獨的專利申請,然後由這些國家按著各自本國法律對該項發明創造進行審查,進而授予專利權或駁回申請。如超出了這12個月或6個月的期限,則專利就喪失了新穎性,也就不能夠再向國外提出專利申請。
一種是PCT途徑
申請前需要準備的材料有委託書、專利申請人姓名或名稱地址郵編、發明人姓名地址郵編、中國申請受理書、申請文件(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摘要和附圖)
PCT國際專利申請的第一階段是國際階段,主要包括國際申請的受理、形式審查、國際檢索和國際公佈等必經程序以及可選擇的國際初步審查程序。
國內個人和單位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的國際申請,國際階段中除了國際公佈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統一進行外,其它程序都在中國專利局裡進行。
國際階段是由國際申請的提交、國際檢索、國際公佈、國際初步審查(根據申請人的要求)等部門構成。
國家階段是通過授予專利的決定完全由進入其國家階段的國家局做出。
國際申請文件的提交—國際檢索—國際公佈—國際初步審查(可選擇程序)—啟動國際初步審查—國際初步審查報告的期限—國際階段的修改—進入國家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