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又名小發明或者結構專利,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技術方案可以是對產品的三維形態的空間外形所提出的技術方案。
申請授權條件
新穎性 :該方法或者產品不屬於現有的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技術在申請日以前想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佈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 :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綜合技術方案有進步。
申請專利所需資料文件
1.基本申請資料:
①個人名義申請:身份證複印件,第一發明人身份證複印件;若需辦理費用減緩,提供《專利費用減緩請求書》(申請人個人簽字);
②企業名義申請:營業執照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以及第一發明人身份證複印件;若需辦理費用減緩,提供《專利費用減緩證明函》(當地知識產權局蓋章)。
2.技術資料:提交一份技術交底書
3.專利代理委託書;
不授予專利的主題
1.科學發現
2.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3.動物和植物品種
4.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5.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6.違反社會道德,妨礙公共利益,授予會對社會造成危害的方法或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