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的基礎知識
1.分類
發明專利: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對其改進而提出的新的科技方案
實用新型專利: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適用的新的科技方案
外觀設計專利: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2.授予條件
不授予專利的情形:
科學發現;
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動物和植物品種;
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3.專利授權之後可享受的權力
根據《專利法》第十一條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 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組織或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4.不同申請人提出相同申請,如何處理?
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5.保護期限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專利都有哪幾種?
1.發明專利
發明專利是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技術方案而享有的專有權利。
授予發明專利一般有三個條件:
(1)新穎性。 即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在國內外出版品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沒有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管道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佈的專利申請文件。
(2)創造性。 即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科技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
(3)實用性。 即該發明能够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够產生積極的效果。
2.實用新型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科技方案。
(1)實用新型只限於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它不能是一種方法,也不能是沒有固定形狀的產品。
(2)比起發明專利的創造性,實用新型更看重實用性。
(3)實用新型在審批上採取簡化審批程式,比發明專利在授權上要快很多。
3.外觀設計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
(1)是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的設計;
(2)必須是對產品的外表所作的設計;
(3)必須富有美感;
(4)必須是適於工業上的應用。
專利對於企業的重要性有哪些?
1.獨佔市場
任何一種產品,只要授予了專利權,就等於在商品市場具有了獨佔權。 在沒有經過專利權人的同意和許可的情况下,任何人任何企業不得生產、銷售、許諾銷售、使用、進口該專利產品。
2.專利技術可作為商品出售或轉讓
專利是一種無形資材,是一種財產權,使用專利技術必須向專利權人購買,否則擅自使用專利技術屬於侵權行為。
純科技一旦被授予專利之後就變成了工業產權,成為具有價值的無形資產,除秘密科技之外,不能成為工業產權。 囙此,科技發明只有申請專利,經過專利局的審查和授予專利之後,才能成為國際公認的無形資產。
3.防止他人模仿
一項專利技術申請之後,無論這項科技通過文章發表,還是學術會議或者其他的管道進行公開,都是已經受到法律的保護。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即通過上述途徑學會或者掌握這項科技,隨便使用。
4.避免被他人搶先申請註冊專利
專利法規定,在專利申請日前應該在國內沒有公開製造、銷售、使用過,但事後進行有效取證十分困難,囙此,存在一種情况是:他人將你們公開過的產品或者科技進行專利的申請並且獲得有效專利的可能,深知會倒追你們的侵權責任。
5.文宣效果和標籤效果.
在展覽或者公開的活動上,專利就如同新產品的標誌和許可證,會作為產品展示的資格和權力,否則會有被撤下展示的危機。 並且。 在做廣告文宣時,在產品上印製專利標誌,消費者會覺得該產品可靠,有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