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加強商標執法指導工作,統一執法標準,強化商標專用權保護。日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台了《商標侵權判斷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2018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後,中央明確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對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制定並指導實施商標權、專利權確權和侵權判斷標準”。 《標準》的製定,既是落實機構改革要求,加強對商標執法業務指導的現實需要,也是落實《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及其推進計劃的具體舉措。
《標準》在《商標法》框架內,立足商標執法業務指導職能,對多年來商標行政保護的有益經驗與做法進行了系統梳理和提煉總結,為商標執法相關部門依法行政提供具體操作指引,為市場主體營造透明度高、可預見性強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標準》共三十八條,對商標的使用、同一種商品、類似商品、相同商標、近似商標、容易混淆、銷售免責、權利衝突、中止適用、權利人辨認等內容進行了細化規定。
國家知識產權局保護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將做好《標準》的政策解讀工作,加大培訓力度,推進《標準》的實施。同時做好指導案例、典型案例、行政答復等工作,不斷完善業務指導體系,提升執法保護水平,加大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